1.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等措施。 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等。 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要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将及时向市教育局及市疾控中心或医院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停课时间不少于一周,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 学生停课放假后,加强对放假学生校内外的管理工作。 复课前,对教室、实验室、机房、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停课时间满7天后方可复学。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方可上学。 复课后,继续加强晨、午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市教育局及市疾控中心或医院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2.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对病例的诊治、校内环境消毒和对隔离医学观察者的管理,加强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全校停课措施;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午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市教育局及市疾控中心或医院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3.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 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 市疾控中心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 市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同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共同向市政府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 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 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6. 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会同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